@威海报业集团@报业 我们于2014年5月及7月入职于威海报业集团下属山东蓝色海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公司先后更名:原为威海网聚传媒有限公司,后更名为山东半岛同城传媒有限公司,现为山东蓝色海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)上海办事处,之前职务分别为人事专员及渠道运营主管,入职后,上海办事处的五险一金委托第三方缴纳,但劳动合同是与贵公司签 订,劳动合同一式两份,公司与我们每人一份,但签订之后一直不把属于我们的一份给我们,在试用期期间为2个月,这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内公司也未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,2015年2月份,总部说解散上海办事处,但保留渠道运营部门,原人事专员转做运营专员,如此上海办事处只保留2个人,一名为渠道运营主管, 一名为渠道运营专员,但是过了一段时间,公司强制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,也未经我们认可及认同,更没有书面文书下发让我们确认,称经理级别不完成绩效任务则扣底薪的 50%,主管级扣30%,专员扣20%,期初我们未同意,但公司还是强制执行,之前我们认为一个扣30%,一个扣20%,后来发了薪酬才知道我们都扣了全额工资的50%,公司解释说我们俩都是经理级,我们与公司总部人事询问,人事说我们都是属于经理级别,我们说,公司没有任何通知或者发文说我们升职为经理,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成了经理,而且我们薪酬也不属于经理级别的范畴!但是公司不予理会,依旧按原先50%的工资发放江城报业集团手机版。后公司人事又说,接下来若完成绩效指标,扣除全额工资,同时又让我们写日报,我们如果在外面公出,没有及时写,算我们旷工,日报写的不好,也算旷工,之前的劳动合同7月8月底到期,也未跟我们续签劳动合同,还是延续至15年10月份,按照劳动法公司也不予与赔偿,记得劳动法规定,未签劳动合同,需赔偿双倍工资,现我们于10月中下旬被迫离职,但公司一直未支付10月份出勤日的工资和前期产生业务产生的费用,之前填写离职证明,拍照发给公司人事,但人事说让我们 寄给她,我们说先把拍照版发给你,结清所有我们应得的之后,再寄,但人事一直推脱不肯结清。威海报业集团的领导,恳请归还我们应得的工资,归还我们应有的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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