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《华为的内部股权融资引发会计处理与盈利问题》想到的问题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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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面临是否去华为工作的问题,很关心股票的事情,所以在网上闲逛了一下,看到这篇文章,贴出来大家想想,人家说的是不是有道理,也谈一下自己的认识。

  华为的内部股权融资引发会计处理与真实盈利问题

  始于2001年的华为期权改革,将原来一元一股的股票,逐步演变成了“虚拟受限股”,并将过去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即可参与的内部配股方式,在2007年进一步改革为“饱和配股”的创新模式,此种模式下,不同工作级别匹配不同的持股量,比如,级别为13级的员工,持股上限为2万股,14级为5万股。 这种创新的模式,一方面促进员工努力工作、不断进步以提升自己的级别,从而获得较多的配股份额;另一方面也通过内部股权的不断稀释,逼迫那些停留在较高级别的老员工离开华为,这种创新模式,也使华为的内部股权融资更具员工股权激励的特性:特定的激励标的物;特定的激励物件;特定的约束条件(激励物件离开华为需按当年净资产值退股);基于股份的支付。

  2007至2009年三年间,华为通过员工内部股权融资,共筹得了138亿的资本金(85%的比例为银行向员工以“助业贷款”的方式筹得);这三年间,华为的财务收入由2007年的938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490亿元,复合增长率高达26%,利润由40亿元急增至182亿元,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113%——这种变相的股权激励计画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——但也有业内人士骇人听闻地指出:华为并未按会计准则(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国际会计准则)的要求,在其报表中适当地计入其股权激励的会计成本,仅2009年就致使其利润虚增150亿元!

  未列报的股权激励会计成本

  华为的创新股权激励计画,以“金手铐”的形式锁定了骨干员工长期为华为提供服务。 激励对象按华为上年帐面净资产的价格认购“虚拟受限股票”;而这些“虚拟受限股票”的公允价值,按照全球同业公司5倍的市净率折价80%来估计,2009年的公允市值为1720亿元,超出2009年净资产(430亿元)的价值溢价高达1290亿元。

 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第2号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(CAS)第11号“股份支付”准则的要求:截至2009年末,华为高达1290亿元的股权激励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第2号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(CAS)第11号“股份支付”准则的要求:截至2009年末,华为高达1290亿元的股权激励累积成本,需在华为员工提供服务的存续期内,系统地计入各年的报表损益之中。 按IT行业骨干平均就业时长20年进行保守估计,平均分配到存续期内的会计成本为64.5亿元;考虑到股权增值的渐进实现及会计成本向后的迭加效应,业内估计华为2009年应计入的股权激励会计成本约为150亿元——约占华为当年对外宣称实现净利润的82.4%! 更进一步地,如果按会计准则计入在历年报表中计入股权激励的会计成本,华为除在2009年略有盈余30亿元外,此前各年则是巨额亏损的,也谈不上净资产的增加了——任正非在与华为财务高层的一次谈话中讲到,净资产一定在增上来,否则对员工的股权融资就得不偿失了。

标签: 会计处 华为 股权融资 问题 盈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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